温情司法:特殊群体离婚案圆满完结
2024-05-07 18:07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蒋彤 吉言轩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蒋彤 吉言轩)“谢谢法官,让我女儿以后的生活多一重保障,让我也多一份安心……”小娟的父亲在卸下心理重担后,紧握着法官双手,不停道谢。

近日,常宁市人民法院柏坊法庭迎来一对“特殊”的夫妻。小明和小娟在2003年5月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,但双方都是残疾人,生活基本不能自理,从2005年开始两地分居至今,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,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。

受理案件之后,承办法官仔细审查案情,考虑到小明和小娟系残疾人且居住地距离法庭较远,为减轻他们的诉累,遂将巡回法庭搬到村委会。

庭审现场,小明母亲向法官详细陈述了情况:“他俩长年两地分居,又都是残障人士,没有收入来源。为了彼此的未来,希望可以调解离婚,好聚好散。”她的话语中充满了对现实的无奈和对未来的期盼。小娟父亲也表示:“他俩不愿互相拖累,同意离婚。但我年事已高,以后我女儿该依靠谁呢?”他的忧虑之情溢于言表。

面对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诉求,承办法官随即组织调解,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,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,为彼此的未来生活划下了新的起点。

小娟父亲的一句“以后该依靠谁”,让承办法官一直切切于心,她深知离婚只是解决问题的一部分,更重要的是如何确保小娟的未来生活得到保障。因此,在案件审结后,承办法官并未停止工作,她主动联系村委、妇联、民政等部门咨询相关的政策保障,经过几番沟通和努力,最终为小娟申报了每月450元的低保补助。这一举措不仅让小娟在往后的生活中有了经济支撑,也让其父亲可以稍卸重担。

“法律条文是冰冷的,但司法者是温暖的,我们在努力让更多类似的特殊群体能够得到更加公正、平等的对待和保障。”承办法官说道。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,不仅让小明和小娟得以重新开始生活,也展现了常宁法院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重视,更彰显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作为、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。

责编:王汝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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